English

加强春节“黄金周”旅游市场监管

国家工商局要求
2001-01-24 来源:光明日报 吕贤如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23日电为认真贯彻中办、国办有关通知,促进春节假日经济发展,拉动内需,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工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讲政治、促繁荣、保稳定的高度,切实加强以春节“黄金周”为核心的旅游市场日常监管。

通知要求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强化监管:

一是联合旅游、公安等部门,在春节期间开展旅游市场检查。重点打击和查处违法经营、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对强拉强卖、欺行霸市、哄抬物价、设托设套、商标侵权、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以及利用旅游格式合同欺骗消费者等扰乱市场交易秩序的不法行为,要严厉惩处。情节严重的,要对其曝光。

二是加强对节日商品和旅游商品的管理。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经营假冒、过期、不合格食品、饮料、酒类及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对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依法严厉查处出售、收购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或相关制品的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旅游市场日常监管制度建设。要督促旅游经营单位和景区景点个体工商户健全完善服务承诺、商品索证、质量保证、销货凭证、消费者索赔等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对旅游市场经营者的证照悬挂、商品价签、计量器具、胸牌佩带“四统一”管理。

四是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网络作用,严禁对旅游消费者投诉不管不问或处理不及时。

通知还要求,要按期上报旅游市场管理统计报表及旅游市场整治情况,尤其是春节“黄金周”旅游市场整治情况,要在节后十天内单独专报国家工商局。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